8月19日下午,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上海微創心脈醫療Castor主動脈覆膜支架及輸送系統價格問題的公開問詢函》。
關于上海微創心脈醫療Castor主動脈覆膜支架及輸送系統價格問題的公開問詢函 醫保辦函〔2024〕66號
上海微創心脈醫療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我局連續收到群眾信訪,反映你公司Castor胸主動脈覆膜支架及輸送系統(以下簡稱“Castor支架”)價格虛高問題。經初步核實并查詢公開信息,你公司Castor支架(200mm長度)出廠價格為5萬元左右,經代理商供應醫療機構的價格超12萬元,初步約談后你公司提出價格調整計劃,但未改變價差顯著超出必要范圍等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為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維護正常價格秩序,防止利用流通環節過高費用進行不當營銷、侵害患者和醫保基金的合法權益,經初步約談溝通,你公司提出的價格調整計劃仍有較高的價格風險,現以公開問詢方式請你公司對以下問題進行公開答復:
1. 請詳細說明Castor支架的出廠價格、終端價格,以及研發投入、生產制造、期間費用等各項價格構成情況。
2. 請詳細說明Castor支架近5年各年度銷售量、銷售金額,以及你公司作為生產研發企業的實際利潤等情況。
3. 請詳細說明Castor支架出廠價格和終端價格之間價差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終端價格構成中所含**銷售費用的資金支出去向等情況。
4. 請正面回應Castor支架銷售過程中是否存在通過代理商抬高掛網價格、實施不正當營銷行為,進而增加患者和醫保基金負擔等問題。
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于8月26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局,并承諾對答復內容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如有價格調整意向可一并說明。請你公司對外披露說明材料的**內容,接受社會監督、同行評議。后續,國家醫保局將按照醫藥價格風險處置機制,視情況就規范價格行為正式約談你公司,必要時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實施信用評級并采取相應處置措施。
特此函告。
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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