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關于公布人工智能醫療器械 創新任務揭榜入圍單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和規劃財務司關于組織開展人工智能醫療器械創新任務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科函〔2021〕247號),經各地各單位推薦、綜合評審和網上公示,確定了人工智能醫療器械創新任務揭榜入圍單位名單,現予以公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圍單位分為“揭榜單位”和“潛力單位”兩類,原則上,“揭榜單位”為創新任務攻關主體,鼓勵“潛力單位”實施揭榜任務。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將開展不定期抽查和中期測試評價,根據實際攻關進展和測評排名情況,對“揭榜單位”和“潛力單位”動態調整。
二、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對入圍單位和項目的跟蹤管理,針對揭榜任務攻關過程中涉及的創新研發、測試驗證、示范推廣等關鍵環節,加大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對符合注冊條件的產品加強指導。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委托相關機構于2023年底前對揭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測評考核,遴選揭榜優勝單位和項目。請入圍單位瞄準揭榜任務指標抓緊開展攻關,確保揭榜任務按期保質完成。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和規劃財務司
2022年10月14日
(文章來源于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