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9日至7月20日,由通城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偵辦的全國首例以虛高藥品價格手段詐騙醫保資金案件在通城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審理。
據了解,2014年6月,通城縣同仁醫院(私立)被納入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后,該醫院負責人便對醫保起了“歪心思”,以通城同仁醫院負責人吳某某、陳某某等人為首,在通城縣雋水鎮、關刀鎮、馬港鎮、石南鎮等多個鄉鎮拉攏“無病或輕癥”五保戶、低保戶、**扶貧戶等,按90%的比例報銷住院,通過進低價藥參照公立醫院的藥品價格開高價發票、捏造虛假進銷存單、耗材進貨發票等手段,7年來,共騙取**醫保基金達1400余萬元。
2021年4月,通城縣公安局經偵大隊以通城同仁醫院吳某某、陳某某等人涉嫌詐騙罪立案偵查,同年12月,將該案移送到檢察院進行審查決定。
2022年7月19日至7月20日,該案在通城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審理。
因該案件重大復雜,且是全國首例以虛高藥品價格手段詐騙醫保資金案件,為了使案件事實更加清晰,庭審中,通城縣公安局經偵大隊負責偵辦該案的民警出庭作證,案件實情更加明確,就證據來源的合法性以及鑒定意見等部分當庭接受詢問質證,對證據來源的合法性作了具體說明,控、辯雙方針對該案證據進行了質證,對偵查人員當庭進行交叉詢問。
辦案偵查人員當庭對與偵查有關的活動進行陳述,并接受被告方的質證,強化了其證據的證明力,進而有力地揭露犯罪,支持公訴,促使公訴機關順利完成。偵查人員出庭就取證情況進行說明,給辯方提供反駁的機會,保障了辯方的對質、質證權,有利于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
鑒于該案案情較為復雜,社會影響較大,將擇期宣判。
(文章來源于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