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描述
注冊信息
產品名稱
灸療裝置
管理類別
第二類
型號規格
JD-3030
結構及組成/主要組成成分
由灸盒、燃燒室(內含灸材)組成,灸材由艾絨組成,不含藥理作用,產品以非無菌狀態提供。
適用范圍/預期用途
與自懸式艾灸儀組合使用,通過灸材燃燒對人體產生溫熱作用施灸于人體穴位。
灸療總的功效是調理體素,強壯身體,增強抗病能力。如防護脈道要隘,通暢筋脈,鎮痛止痛,抑制赫依病之擴散,治不消化病、破痞塊,治舊傷,除癰疽,消腫,護臟腑要隘,干涸黃水。其他治術窮盡時,還可采用火灸施治。
灸療的適應證為消化不良、胃火衰敗、浮腫、水腫、痞病、關節黃水病、療癰、炭疽、虛熱病、癲狂、健忘癥、新舊瘡瘍、婦女赫依病和血病、赫依性腰關節佝僂、脈病,以及熱病后的多數疾病,皆可用灸法施治。總之,凡是巴達干、赫依所轉化之***切寒性疾病,尤其是脈病、黃水病等,均適用灸法治療,效果顯著。
1.禁忌
凡屬于希拉性熱癥、血癥、五官疾病、男女生育脈道疾病等,皆禁忌火灸施治。
2.施灸時注意事項
施灸之前,對患者詳細解釋有關灸療的內容,以取得其合作。根據患者體質和病情,采用適當灸法施治。施灸時令患者身體自然放松,施療過程中注意灸火掉落燒及其他部位或衣物。對昏迷者和局部感覺麻木者時,要嚴格掌握火灸之輕重度。灸后發生的水泡較小可用針刺破排出內含之黃水,如果水泡較大則宜用注射器吸取后涂抹紫藥水用繃帶包扎。灸傷流黃水是正常現象,不用作任何處置;如感染化膿則應按***般創傷處置之。如果出現昏迷征兆時,按處置暈針法處置之。顏面部、心前區、大血脈、肌腿、皮膚褶皺等部位,灸則瘢痕收縮,故不可施灸。孕婦之腰部及腹部禁忌火灸。灸后局部流黃水化膿期間,禁忌勞力強作。
對六腑之病采用火灸時,禁忌在飽食后或空腹時施療,灸后令患者小事活動則能調理體素,散黃水,并有利于傳導火力。特別***晝夜間不能喝冷茶涼水及吃生冷食物,以免散失熱力。在灸傷痊愈之前禁忌步水雨淋,冒風著涼及睡臥潮濕之地。
火灸的程度,除視疾病的本質和患者體質強弱外,亦注意溫熱傳導的情況,如出現前灸背痛,背灸前痛的現象;惡心嘔吐說明灸已過度,應立即停灸。如火炷作聲爆裂則說明已奏功效。火灸后,要用手指按揉穴位,讓患者活動片刻。當晚禁忌飲水,進食者不能火灸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