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藥監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醫保局聯合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中藥(蒙藥)制劑備案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細則》的發布,是自治區“三醫”協同的地方實踐,對于進一步規范和優化自治區中藥(蒙藥)制劑備案管理,提升制劑質量和安全水平,滿足患者高質量和多樣化臨床服務需求,夯實中藥(蒙藥)向新藥研發轉化基礎,促進中藥(蒙藥)傳承創新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細則》共七章四十八條,涵蓋傳統中藥(蒙藥)制劑備案管理原則、備案的目的和定位、備案資料和流程、備案后事中事后監管、醫療機構主體責任,以及藥監、衛健、醫保部門的監管責任和“三醫”協同治理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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