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尿液分析儀使用前
收集尿液的容器應干凈、防漏,并由透明且不與尿液成分發生反應的惰性材料制成,容器及其密封裝置不帶干擾物質,用于標本收集和運送的容器不可重復使用。
在日常工作中尿標本放置的時間越長,其檢測結果越不準確,不能真實反映尿液的實際情況,應積極主動叮囑患者留取新鮮尿液(60min內),立即送檢,不能超過2h,以免發生細菌繁殖、蛋白變性、細胞溶解以及尿膽原等物質因光照分解或氧化而減少等。尿標本量應≥15ml,在特殊病例(小兒、燒傷、腎衰無尿期)不可能達到此要求時,應在檢驗報告單上注明收到的尿量。
2、尿液分析儀操作中
尿液分析儀應放在平穩的工作臺上,無目光照射,室溫維持在20~25℃,儀器表面、試帶槽、試帶盤及時清理。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并嚴格按照其要求和操作方法進行。試帶應在有效期內使用,禁止用手觸摸試驗區,每次用后宜蓋緊瓶蓋,放陰涼干燥處30℃以下保存。
不同型號的尿液分析儀應使用配套的專用試帶,因測試項目的排列順序是不相同的。做尿液分析前,應做一次質控,同時使用高低值兩種質控物應先對尿液分析儀和尿試條進行檢測,以使二者的質量得到控制,再檢測質控液看其值是否在可檢測的范圍內。每更換一批試帶條,要對比兩批試帶條的質控結果,質控物的值應在所使用方法學的可檢測的范圍之內,才可對當天的結果作出以正確的分析。
試驗中尿試帶蘸取尿液時間的長短對尿中Glu、BID、KET、WBC的含量檢測結果影響顯著,其中在尿11項中Glu、BID、WBC呈隨時間延長而遞增趨勢,而尿KET則為降低趨勢。故試劑帶蘸取尿液時間應掌握在2s左右,以確保尿液分析儀檢驗結果的準確性。
3、尿液分析儀使用后
尿液分析儀檢測結果必須經反復檢查無誤時,才能發出報告,要求字跡清楚,由檢驗者簽字。出現結果明顯異常時,根據實際情況應作出相應的顯微鏡及其它檢查,同時積極與臨床醫師聯系。建立尿液分析儀登記本,對每天儀器操作情況、故障及維修等情況逐一登記。
現階段尿液分析儀檢測尿液雖然便捷快速,但尿液結果因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假陽性和假陰性共占10%左右。臨床檢驗工作者應嚴格操作規程,排除干擾因素,確保尿液分析儀檢驗結果的準確可靠,重視用傳統的手工法進行復核,結合顯微鏡檢查,就能更好的防止漏檢和誤檢,更好地為臨床醫師提供準確的檢驗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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