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藥監局發布的最新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四川廣匯康藥業有限公司因出租《藥品經營許可證》,被監管部門罰款20萬元,相關責任人劉俊碧、顏家富分別被罰款及禁業3年、5年。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四川廣匯康藥業有限公司出租《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行為,違反了《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四川省藥監局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沒收其違法所得5600.6元;對其處以罰款20萬元。以上罰沒款合計205600.6元。另外對劉俊碧處以罰款1萬元,3年內禁止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對顏家富處以罰款2萬元,5年內禁止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
據天眼查,四川廣匯康藥業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露雯藥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經營范圍包括批發:生化藥品、中藥材、中藥飲片、生物制品(不含預防性生物制品)、中成藥、化學藥制劑、抗生素制劑、保健食品、食品、醫療器械、消毒制品。法定代表人為劉俊碧,顏家富為公司經理,持股比例為20%。
注:文章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