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的意見》,目的是為進一步深化公立醫院改革,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在學習與成長維度有三個指標涉及到稅務籌劃,需要財務人員熟練操作。
一、三項指標及文件依據
1、科研項目每百名衛生技術人員經費▲。文件依據是《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促進行動(2021-2025年)的通知》(國衛醫發[2021] 27號),強調實施臨床科研提升行動。強化科研攻關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的重要支撐作用,堅持臨床研究和臨床診療協同,科研成果服務臨床和疾病防控一線。包括:縱向課題、橫向課題(非臨床試驗)、臨床試驗。
2、每百名衛生技術人員科研成果轉化金額。文件依據是《國務院關于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18號),強調推進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所獲收益主要用于對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獎勵,健全職務發明制度。支持公立醫院牽頭或參與聯合建立研發機構、科研成果轉移轉化中心。
3、醫院承擔培養醫學人才的工作成效。文件依據是《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十四五"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的通知》(國衛人發(2022]27號),強調要完善畢業后醫學教育政策,加大畢業后醫學教育的投入和補助,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加強培訓基地和師資隊伍建設,嚴格過程考核和結業考核,強化培訓基地動態管理,保障培訓質量。這里需要關注的經費是考核年度實際結算數,而不是預算數。
二、科研及臨床藥物試驗資金的稅務籌劃
1、目前醫院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一般有倫理費、藥物臨床試驗費、科研經費和培訓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票比如物業公司的保潔費和勞務費,住宿費等專票,是否可以作為進項稅進行抵扣值得探討。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如果醫院是小規模納稅人,則按照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如果醫院為一般納稅人,那么,科研項目發生的材料費、設備購置費、技術開發費、技術服務費等業務,如取得對方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進行增值稅進項稅金抵扣。
2、醫院開具的倫理費、科研經費、培訓費等稅票的收入,作為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并沒有留存的,這部分收入是不是不用交所得稅?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補貼收入征稅等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81號)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該文第一條規定,"企業取得國家財政性補貼和其他補貼收入,除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計入損益者外,應一律并入實際收到該補貼收入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單位取得的專項科研經費等收入,應按照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3、臨床試驗費中大部分資金是專款專用,醫院提取一小部分管理費,這部分收入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條例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是企業的收入總額減去成本、費用、損失以及準予扣除項目的金額。成本是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費用是指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損失是指納稅人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項營業外支出、經營虧損和投資損失等。因此,對醫院計提的管理費用,已列支部分可計入臨床試驗當期管理費用,如果臨床試驗費已全部列支,則不需要繳納所得稅。
4、如果臨床試驗提取的管理費收入對應的支出沒有單獨核算,而是和醫院的總支出放在一起,在所得稅匯算時能否算出這部分收入占醫院總收入的比例,將醫院總支出乘以此比例計算出相應支出,用這部分收入減去相應支出所得的利潤來繳納所得稅?研究的結果是:管理費用指項目承擔單位為組織管理項目而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現有儀器設備和房屋使用費或折舊、直接管理人員費用和其他相關管理支出。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這部分管理費用雖然可以通過收入比重法進行核算,但并不是與取得收入有關的支出,如果想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應對相關管理費用進行單獨核算。
5、跨年度未開票的收入還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嗎?跨年未開票的收入可以作未開票收入在當年進行賬務處理,在跨年需要開具發票時,可以先沖銷入賬時的記賬憑證,再開票重做收入,成本不用處理。但是,稅控系統內要做適當調整,沖減無票收入,增加開票收入。
三、成果轉化費用的報銷及稅務籌劃
1、每百名衛生技術人員科研成果轉化金額是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其中專li申請費作為成果轉化的重要內容是否可以報銷呢。答案是:如果專li屬于單位可以報銷,屬于個人的自己承擔單位不給報;如果有科研項目,也可以從科研費里報銷,但成果根據項目資金來源分析專li屬于單位還是個人。如果使用醫院資金報銷費用,個人就無權轉讓。
2、軟件著作權轉讓等成果轉化的涉稅問題。科技成果轉化是指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向他人轉讓科技成果或者許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現金獎勵是指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之日起36個月內獎勵給科技人員的現金。一是發放給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并在《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備注欄注明"科技人員現金獎勵免稅部分"字樣。個人專著轉讓免征增值稅,依據是(財稅2016年36號),依據個人所得稅法正常繳納個人所得稅。二是企業專著轉讓,企業所得稅按正常比例繳納,依據(財稅2016年140號)規定按3%繳納增值稅,附加稅按正常比例繳納,印花稅按萬分之五繳納,水利基金按正常比例繳納。
3、按照稅法規定,要想免交增值稅必須是將個人權屬與企業權屬分開,如果不分開必須交稅。免征增值稅只針對個人轉讓,企業不存在免征,一個專li單獨屬于個人才免稅。屬于財政專項資金獲得的專li產生的費用不能進行所得稅前抵扣,只有醫院或者個人資金產生的費用可以所得稅前抵扣。個人不存在抵扣,不交企業所得稅,只交個人所得稅。
總之,稅務籌劃對于公立醫院非常復雜,有不對的地方請大家指正,共同討論共同提高。
注:文章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