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國家疾控局綜合司聯合制定《重點中心鄉鎮衛生院建設參考標準》。《參考標準》包括7個部分,共19個條款,還包括門診及收治住院基本病種和中醫醫療技術目錄兩個附錄。
第一部分是"選擇"基本條件,包括遴選條件、承擔縣域輻射功能以及房屋建筑面積等3個條款。
第二到第七部分是"建設"內容,"功能布局"部分包括功能分布和科室設置2方面,"醫療服務"部分包括急診急救、門診和住院服務、特色專科服務和醫療設備配備4方面,"公共衛生服務"部分包括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健康管理服務、電子健康檔案普及應用3方面,"人才隊伍建設"部分包括機構人才隊伍建設、區域人才隊伍建設2方面,"信息化建設"部分包括電子病歷系統、遠程醫療系統和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系統3方面,"組織和管理"部分包括民主決策和質量管理2方面。
其中讓各大醫療器械企業最為關注的當屬【縣域醫療機構醫療設備配置】
《參考標準》對醫療設備配置提出以下要求:
1.落實縣域醫共體有關要求,鼓勵成為縣域內醫學影像、心電診斷、醫學檢驗等資源共享中心。
2.應至少配備90%的必備醫療設備,包括CT、DR、彩超、全自動生化分析儀、全自動化學發光免疫分析儀、十二導聯心電圖機、血凝儀、麻醉機、胃腸鏡、呼吸機、除顫儀、腹腔鏡、救護車及消毒、集中供氧等相關設備。配備不少于10種中醫診療和康復設備。醫療設備配置應堅持適宜適用,避免閑置浪費。
3.選配設備包括:MR、血液透析機、腦電圖儀、血氣分析儀、骨密度儀,配備數字化智能化輔助診療、隨訪、信息采集等設備,配備提供特色醫療服務所需的設備。
《參考標準》對信息化建設提出以下要求:
在信息化建設方面,《參考標準》提出三點要求:
一、建設與服務需求相匹配的電子病歷系統
二、配備開展遠程醫療的設施設備
三、建立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為基礎的居民健康管理系統。
目前,設備配置與臨床需要尚不匹配,對照基本標準,平均每家縣醫院專科設備配置率為69.70%;對照推薦標準,平均每家縣醫院專科設備配置率為54.65%。涉及血液內科、胸外科、麻醉科等17個專科的29項設備,每項設備的配置率均低于30%。286家縣醫院尚未配置血液透析機。可見我國基層醫療設備配置仍有較大缺口,縣醫院設備配置尚存明顯短板,同時也反映出基層醫療設備市場需求量巨大!
(文章來源于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