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內容顯示,佛山一公司因生產不合格醫療器械被罰沒50.87萬元。
違法行為類型:生產和銷售不符合經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一次性使用中心靜脈導管套裝
違法事實:當事人生產的一次性使用中心靜脈導管套裝(型號規格:TF-C12Fr2x20cm,產品批號:2303223)經廣東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所檢驗和深圳市醫療器械檢測中心復檢,檢驗項目“2.3.6紫外股光度"不符合國械注準20143032347《一次性使用中心靜脈導管套裝》產品技術要求,綜合判定為不合格。
處罰內容: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生產產品和罰教。
罰款金額(萬元):43.11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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