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2023施政報告》正式公布,報告宣布,明年成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籌備辦公室,長遠建立“第一層審批”藥物注冊機構。
施政報告提出,建立“第一層審批”的藥物注冊機構后,香港將不再依賴其它藥物監管機構,而直接根據臨床試驗數據在本港審批藥物。
此外,特區政府會吸引更多本地及海內外藥物和醫療器械(藥械)企業,選擇在香港進行研發和臨床試驗,并在不同階段建立能力、認受性和地位,確保最終的藥械審批獲國際及國內認可,措施包括:
(i)成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籌備辦公室
明年成立籌備辦公室,就重整及加強藥械及技術監管和審批制度作研究,為成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提出建議和步驟,邁向以「第一層審批」方式審批新藥械的注冊申請,探討長遠將中心升格為獨立機構,加快新藥械臨床應用,帶動建設藥械研發和測試的新興產業發展;
(ii)加入「國際醫藥法規協調會議」
推動中國香港以觀察員身分加入「國際醫藥法規協調會議」,以熟習及推展藥物規管的最新發展,為長遠發展香港成為國際藥械權威機構鋪路;
(iii)成立「大灣區國際臨床試驗所」
2024年于「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成立「大灣區國際臨床試驗所」,為醫藥研發機構提供一站式臨床試驗支援平臺,統籌香港公私營的臨床試驗資源,包括科研人員、配套服務、數據庫、樣本庫、實驗室等,并與深圳市政府商討,讓河套香港及深圳園區協同發展臨床試驗。我們亦會探討透過臨床試驗所推動與內地(尤其是大灣區)的臨床試驗網絡合作,協調兩地臨床試驗工作以符合國家及國際標準;
(iv)促進醫管局臨床研究及試驗
醫管局會在2024?25年度設立「聯網臨床研究支援辦公室」,為前線員工提供咨詢和支援、推出措施鼓勵醫療團隊參與臨床研究及試驗、加快臨床研究倫理審批流程,以及增強支援臨床研究和數據共享系統和機制;
(v)設立全新「1+」機制 加快新藥審批
為了讓病患者能使用新藥,并吸引藥物研發及臨床試驗于香港推行,今年內在現行藥物注冊制度上,設立全新「1+」機制,容許治療嚴重或罕見疾病的新藥,在符合本地臨床數據要求并經專家認可后,只需提交一個(而非原來的兩個)參考藥物監管機構許可(例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便可在香港有條件注冊使用。
(文章來源于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