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國家衛健委官網刊發了由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研究制定的《依托縣域醫共體提升農村地區新冠肺炎醫療保障能力工作方案》,根據《方案》,縣級醫院是三級醫院的,應當加快完成綜合ICU監護單元建設和升級改造,確保用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各類重癥患者治療的綜合ICU床位數量不少于本院實際開放床位總數的4%,且各重癥監護單元可隨時使用。同時,立即啟動除綜合ICU外其他專科重癥監護床位擴容改造工作,參照綜合ICU標準,對其供電、供氧系統進行改造,配備呼吸機、監護儀等滿足綜合重癥救治需要的監護與治療設備,確保需要時隨時可投入重癥患者醫療救治。
重癥醫學的起源
我國現代ICU真正起源于80年代初期,北京協和醫院主任醫師、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陳德昌教授赴法學習,帶回了先進的ICU床邊監測技術,1984年北京協和醫院建立7個床位的綜合性ICU,成為中國第一個“加強醫療科”。同年,解放軍總醫院第一附屬醫院(304醫院)建立全軍最早、全國第二所ICU。1985年,北京朝陽醫院正式成立呼吸與危重癥醫學科,建立了我國最早的RICU(呼吸重癥監護病房)之一。
90年代初,國家規定三甲醫院必須配置重癥醫學科,促使ICU大量建設。90年代中期,重癥醫學穩步發展,我國在1996年成立了第一個全國性的重癥醫學學術組織——中國病理生理學會危重病醫學專業委員會,促進我國與世界其他各國和地區的先進水平接軌。隨著中華醫學會重癥醫學分會的成立,重癥醫學科被批準被獨立二級學科等事件,都標志我國的重癥醫學正式走上臨床醫學的舞臺。
經歷2003年SARS等公共衛生事件之后,2009年原衛生部頒布了《重癥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指南》,要求二級以上醫院(縣市級醫院)必須成立重癥醫學科。2020版《重癥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指南》中要求:
二級以上(含二級)綜合及專科醫療機構均應設置重癥醫學科;
三級綜合醫院重癥醫學科的ICU床位數(不包含專科ICU)不應少于醫院病床總數的5%;
二級綜合醫院重癥醫學科的ICU病床數不應少于醫院病床總數的2%。
重癥醫學床位缺口
根據《2022中國衛生健康統計年鑒》,2021年我國重癥監護科床位數量為67198張,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司司長焦雅輝12月9日給出的數據顯示,目前,全國重癥醫學床位總數13.81萬張,其中三級醫療機構重癥醫學床位是10.65萬張。重癥醫學床位接近10張/10萬人的水平。
根據《年鑒》,2021年我國三級醫院共有床位數323.07萬張,按照ICU床位占比要求4%、ICU和可轉換ICU床位占比8%計算,ICU床位數需分別達到12.92萬張、25.85萬張,相較當前ICU床位10.65萬張的配備提升空間較大,初步估算缺口至少2.27萬張。ICU每床還需要配置包括監護儀、呼吸機、輸注泵等,病區酌情配置除顫儀、便攜超聲、移動DR等設備。
抗擊新冠疫情,ICU有多重要?
一方面,我國重癥監護床位數占每10萬人的規模在世界排名靠后,根據Wiki統計結果整理,美國每10萬人口ICU床位數為34.7,德國為33.9,意大利為15.5,法國為11.6,韓國為10.6。
另一方面,新冠重癥感染者往往需要在ICU接受呼吸支持,特別是年紀大、有基礎疾病的老年重癥患者。
ICU改造需要什么設備?
《依托縣域醫共體提升農村地區新冠肺炎醫療保障能力工作方案》附件中發布了《綜合ICU設備配置參考標準》,根據清單綜合ICU除基礎設備外,還需要有包括ECMO設備在內的呼吸治療設備、監測設備、搶救設備、轉運設備、消毒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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