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二十九起典型違規案例的情況通報
為及時公開曝光典型案例,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促進案件曝光常態化、案件查辦規范化、警示教育經常化,嚴厲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市醫保局在全市范圍內公開曝光29起DRG付費方式下違規典型案例,形成震懾氛圍,持續保持打擊欺詐騙保高壓態勢。
案例一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特病單議病例評審,發現該院在收取“動脈內壓力檢測”時同時收取“動脈內高壓注射”,屬分解收費,涉及違規金額75732.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2版)》作出處理如下:1.追回違規費用75732.00元;2.繳納違約金75732.00元;3.責令限期整改。
案例二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特病單議病例評審,發現該院行“腹腔鏡下腹膜后病損切除術”,使用“頭孢哌酮舒巴坦”6天,超出圍手術期抗菌藥物使用,屬過度診療,涉及違規金額20398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2版)》作出處理如下:1.追回違規費用20398.00元;2.繳納違約金40796.00元;3.責令限期整改。
案例三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特病單議病例評審,發現該院將“頭孢西丁”超圍手術期抗感染用藥,屬過度診療,涉及違規金額1326.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2版)》作出處理如下:1.追回違規費用1326.00元;2.繳納違約金2652.00元;3.責令限期整改。
案例四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特病單議病例評審,發現該院在行“髖關節翻修術”時同時收取“髖臼造蓋成形術”,屬分解收費,涉及違規金額2824.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2版)》作出處理如下:1.追回違規費用2824.00元;2.繳納違約金2824.00元;3.責令限期整改。
案例五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特病單議病例評審,發現該院在行“腎部分切除術”時同時收取“腎破裂修補術”,屬分解收費,涉及違規金額669.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2版)》作出處理如下:1.追回違規費用669.00元;2.繳納違約金669.00元;3.責令限期整改。
案例六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特病單議病例評審,發現該院收費“腹股溝疝修補術”,該收費項目無相關記錄,屬虛記費用,涉及違規金額372.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2版)》作出處理如下:1.追回違規費用372.00元;2.繳納違約金372.00元;3.責令限期整改。
案例七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特病單議病例評審,發現該院行“左手掌部、手背血管瘤+組織筋膜瓣皮瓣成形術”,收取“顯微鏡下幕上深部腫物切除術”和“筋膜組織瓣移植術”,屬套項收費,涉及違規金額5058.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2版)》作出處理如下:1.追回違規費用5058.00元;2.繳納違約金5058.00元;3.責令限期整改。
案例八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特病單議病例評審,發現該院行“腦動脈造影術”,又收取“經皮穿刺股動脈插管全腦血管造影術”,屬重復收費,涉及違規金額4806.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2版)》作出處理如下:1.追回違規費用4806.00元;2.繳納違約金4806.00元;3.責令限期整改。
案例九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特病單議病例評審,發現該院行“髖關節翻修術”時同時收取“髖臼造蓋成形術”,屬分解收費,涉及違規金額777.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2版)》作出處理如下:1.追回違規費用777.00元;2.繳納違約金777.00元;3.責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特病單議病例評審,發現該院收取“動脈內壓力檢測”同時收取“動脈內高壓注射”,屬分解收費,涉及違規金額496.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2版)》作出處理如下:1.追回違規費用496.00元;2.繳納違約金496.00元;3.責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一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特病單議病例評審,發現該院行“椎旁神經連續阻滯麻醉”,收取“周圍神經嵌壓松解術”,屬套項收費,涉及違規金額806.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2版)》作出處理如下:1.追回違規費用806.00元;2.繳納違約金806.00元;3.責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二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特病單議病例評審,發現該院無指征使用“注射用奧美拉唑鈉”,屬超醫保限定范圍用藥,涉及違規金額154.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2版)》作出處理如下:1.追回違規費用154.00元;2.繳納違約金308.00元;3.責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三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特病單議病例評審,發現該院收取“動脈內壓力檢測”同時收取“動脈內高壓注射”,屬分解收費,涉及違規金額16640.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2版)》作出處理如下:1.追回違規費用16640.00元;2.繳納違約金16640.00元;3.責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四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特病單議病例評審,發現該院套項收費癰清創引流術240次,涉及違規金額7200.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2版)》作出處理如下:1.追回違規費用7200.00元;2.繳納違約金7200.00元;3.責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五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特病單議病例評審,發現該院套項收費“主動脈縮窄血管移植物置換矯治術”,涉及違規金額2852.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2版)》作出處理如下:1.追回違規費用2852.00元;2.繳納違約金2852.00元;3.責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六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病例病案質量檢查,發現該院使用“注射用頭孢哌酮鈉”超圍手術期抗菌藥物標準,屬過度診療,涉及違規金額360.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病組點數法付費實施細則(試行)》(攀醫保〔2018〕99號)作出處理如下:在2021年DRG年度清算中不予撥付違規金額360.00元。
案例十七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病例病案質量檢查,發現該院使用“人血白蛋白”,超適應癥使用,涉及違規金額780.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病組點數法付費實施細則(試行)》(攀醫保〔2018〕99號)作出處理如下:在2021年DRG年度清算中不予撥付違規金額780.00元。
案例十八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病例病案質量檢查,發現該院行“慢性硬腦膜下血腫鉆孔術”,同時收取“硬腦膜下血腫清除術”,屬重復收費,涉及違規金額1389.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病組點數法付費實施細則(試行)》(攀醫保〔2018〕99號)作出處理如下:在2021年DRG年度清算中不予撥付違規金額1389.00元。
案例十九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病例病案質量檢查,發現該院同時使用“注射用艾司奧美拉唑鈉”及“注射用泮托拉唑鈉”,屬過度診療,涉及違規金額4992.74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病組點數法付費實施細則(試行)》(攀醫保〔2018〕99號)作出處理如下:在2021年DRG年度清算中不予撥付違規金額4992.74元。
案例二十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病例病案質量檢查,發現該院收取“胸腰椎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多記0.3次,屬虛記費用,涉及違規金額1773.2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病組點數法付費實施細則(試行)》(攀醫保〔2018〕99號)作出處理如下:在2021年DRG年度清算中不予撥付違規金額1773.20元。
案例二十一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病例病案質量檢查,發現該院使用“注射用艾司奧美拉唑”,屬超醫保藥品目錄限制范圍用藥,涉及違規金額127.65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病組點數法付費實施細則(試行)》(攀醫保〔2018〕99號)作出處理如下:在2021年DRG年度清算中不予撥付違規金額127.65元。
案例二十二
攀枝花市某二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病例病案質量檢查,發現該院收取“腰椎滑脫椎弓根螺釘固定植骨融合術”,多記費1.36次,屬于虛記費用,涉及違規金額2768.4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病組點數法付費實施細則(試行)》(攀醫保〔2018〕99號)作出處理如下:在2021年DRG年度清算中不予撥付違規金額2768.40元。
案例二十三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病例病案質量檢查,發現該院分解住院,涉及違規金額29715.28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病組點數法付費實施細則(試行)》(攀醫保〔2018〕99號)作出處理如下:在2021年DRG年度清算中不予撥付違規金額29715.28元。
案例二十四
攀枝花市某三乙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病例病案質量檢查,發現該院存在低指征收治住院,涉及違規金額2003.09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病組點數法付費實施細則(試行)》(攀醫保〔2018〕99號)作出處理如下:在2021年DRG年度清算中不予撥付違規金額2003.09元。
案例二十五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分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病例病案質量檢查,發現該院存在分解住院,涉及違規金額11962.06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病組點數法付費實施細則(試行)》(攀醫保〔2018〕99號)作出處理如下:在2021年DRG年度清算中不予撥付違規金額11962.06元。
案例二十六
攀枝花市某二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1年DRG付費病例病案質量檢查,發現9份病例因違規收取“重癥監護費”致DRG入組錯誤,屬高套點數,涉及違規金額99030.12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病組點數法付費實施細則(試行)》(攀醫保〔2018〕99號)作出處理如下:在2021年DRG年度清算中不予撥付違規金額99030.12元。
案例二十七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2022年醫療**特殊藥品認定等醫保政策執行專項檢查,發現該院存在違反中醫療效價值DRG付費入院標準,涉及違規金額64215.47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病組點數法付費實施細則(試行)》(攀醫保〔2018〕99號)作出處理如下:在2021年DRG年度清算中不予撥付違規金額64215.47元。
案例二十八
攀枝花市某二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開展基本醫療**特殊藥品認定等醫保政策執行專項檢查,發現該院存在違反中醫療效價值DRG付費入院標準,涉及違規金額62540.28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基本醫療**病組點數法付費實施細則(試行)》(攀醫保〔2018〕99號)作出處理如下:在2021年DRG年度清算中不予撥付違規金額62540.28元。
案例二十九
攀枝花市某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經舉報投訴問題移交的線索核查,發現該院存在重復收取“胃十二指腸鏡檢查”和“結腸鏡檢查”費用,涉及違規金額320.00元。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市醫保部門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2版)》作出處理如下:1.追回違規費用320.00元;2.繳納違約金320.00元;3.責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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