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人民日報連發三則新聞。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計來被開除黨籍;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銘暉被“雙開”;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原主任、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于魯明被逮捕。
據**高人民檢察院消息,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原主任于魯明涉嫌受賄一案,由**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于魯明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此前報道
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于魯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7月18日,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監委對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于魯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于魯明放松政治理論學習,紀法意識淡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為官不廉,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貪欲膨脹,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轉讓、項目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于魯明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于魯明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于魯明被免去北京市衛生健康委主任職務
5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決定,免去于魯明的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職務。
據首都之窗網站簡歷,于魯明1961年12月生,北京人,1986年12月加入農工黨,1992年6月加入中共,1983年12月參加工作,大學畢業(北京醫學院分院精神病專業),醫學學士,主任醫師?,F任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教科衛體委員會委員,農工黨中央常委、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政協副主席,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曾任北京市大興縣衛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精神病醫院院長,大興縣政協副主席(不駐會)、縣衛生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大興區政協副主席(不駐會)、區衛生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大興區副區長,市衛生局副局長,市醫院管理局副局長、局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兼),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文章來源于互聯網)